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动态监管技术规程(试行)
1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废弃矿山生态修复动态监管工作的工作流程及要求、数据库建设、动态监测、遥感实地核查、综合评估等内容。
本规程适用于固体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的动态监管工作,煤层气、页岩气、地热水、矿泉水、天然卤水矿等矿产的生态修复监管可参照使用,放射性矿产不适用本标准。
2 参考标准
下列标准可以作为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的核查、治理、验收等环节的参考标准。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项目验收由各省(区、市)以矿山地质环境项目验收标准为基础,借鉴下列标准中的有关内容具体执行。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复技术标准参考目录
治理类型 |
标准名称 |
标准号 |
|
地质灾害防治 |
地质灾害监测与治理 |
滑坡防治工程设计与施技术规范 |
DZ/T0219-2006 |
滑坡防治工程勘查规范 |
DZ/T 0218-2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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泥石流灾害防治工程勘查规范 |
DZ/T 0220-2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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崩塌、滑坡、泥石流监测规范 |
DZ/T 0221-20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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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 |
HJ 25.1-2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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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边坡工程技术规范 |
GB50330-2013 |
||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
GB 50021-20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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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土污染防控与治理 |
水资源治理与水土保持 |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
GB3838-2002 |
地下水监测规范 |
SL/T183-2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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渔业水质标准 |
GB11607-1989 |
||
水污染治理工程技术导则 |
HJ 2015-2012 |
||
人工湿地污水处理工程技术规范 |
HJ 2005-2010 |
||
生产建设项目水土流失防治标准 |
GB/T 50434-2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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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污染防控与治理 |
场地环境调查技术导则 |
HJ25.1-2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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场地环境监测技术导则 |
HJ25.2-2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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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染场地风险评估技术导则 |
HJ 25.3-2014 |
||
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 |
HJ25.4-2014 |
||
污染地块风险管控与土地修复效果评估技术导则 |
HJ25.5-2018 |
||
污染场地土壤修复技术导则 |
HJ 25.4-2014 |
||
污染场地术语 |
HJ 682-2014 |
||
土壤环境质量标准 |
GB 15618-2008 |
||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
GB18599- 2001 |
||
生态环境修复 |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 |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技术规范(试行) |
HJ 651-2013 |
矿山废弃地植被恢复技术规范 |
LY/T 2356-2014 |
||
南方有色金属矿区废弃地植被生态修复技术规程 |
LY/T 2770-2016 |
||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编制规范 |
DZ/T 0223-2011 |
||
矿山土地复垦 |
土地复垦方案编制规程 |
TD/T 1031.1-2011 |
|
土地复垦质量控制标准 |
GB 51287-2018 |
||
矿山土地复垦基础信息调查规程 |
TD/T 1049-2016 |
||
煤炭工业露天矿土地复垦工程设计标准 |
GB 51287-2018 |
||
生产项目土地复垦验收规程 |
TD/T 1044-2014 |
||
铝矿山土地复垦工程设计规程 |
YS 5029-1996 |
||
铁矿山排土场复垦指南 |
YB/T 4486-2015 |
||
植被恢复工程 |
土地开发整理项目规划设计规范 |
TD/T 1012-2000 |
|
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标准 |
TD/T 1033-2012 |
||
耕地质量验收技术规范 |
NY/T 1120-2006 |
||
灌溉与排水工程设计规范 |
GB50288-2018 |
||
人工草地建设技术规程 |
NY/T 1342-2007 |
||
造林作业设计规程 |
LY/T 1607-2003 |
||
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 |
GB/T 18337.3-2001 |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程。
3.1 矿山地质环境
自然因素与采矿活动影响到矿区及周边一定范围内的地质环境,包括岩石圈、水圈、生物圈、大气圈的客观实体的集合。
3.2 矿山地质环境问题
采矿活动与地质环境之间相互作用和影响产生的地质环境演变、破坏和污染等问题。主要包括地形地貌景观破坏、土地资源损毁、水资源破坏、矿山地质灾害等。
3.3 矿山地形地貌景观破坏
矿业活动改变了原有的地形条件与地貌特征,造成山体破损、岩石裸露、植被破坏等自然景观破坏的现象。
3.4 矿山土地资源损毁
矿业活动造成的土地资源被挖损、压占、污染以及与采矿有关的采空塌陷、地面沉降等现象。
3.4 矿山水资源破坏
矿业活动造成的地表水漏失和含水层破坏等现象。
3.3 矿山地质灾害
矿业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的崩塌、滑坡、泥(废)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陷、地裂缝等。
3.4 生态修复
利用生态系统的自我恢复能力,辅以人工措施,使遭到破坏的生态系统逐步恢复原貌或向良性方向发展的技术集成。其目标是实现生态系统功能的恢复和合理结构的构建,具体内容包括:实现生态系统的地表基底稳定性,保证生态系统的进展演替与发展;恢复植被和土壤,保证一定的植被覆盖率和土壤肥力;增加生物多样性,实现生物群落的恢复,提高生态系统的生产力和自我维持能力;减少或控制环境污染;增加视觉和美学享受等 。
3.5 矿山土地复垦
对矿山占用、破坏的土地,采取适宜的整治措施,使其恢复到可供利用状态的活动。
3.6 矿山地质环境监测
对矿山地质环境监测要素与环境问题布设监测网点,观测其在时间和空间上的动态变化,及时掌握矿山地质环境状况,并预测其发展趋势的活动。
4 通则
4.1 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动态监管是对废弃露天矿山的生态修复工作的过程、整体成效等进行动态监测、综合评估,为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的成果验收、综合管理提供基础信息。
4.2 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动态监管工作以"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等技术资料为依据。
5 工作流程及要求
5.1 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范围确定工作以自然资源部下发的废弃露天矿山矢量数据为基准,经地方自然资源管理部门调查、核实上报后,由部最终审定。
5.2 地方自然资源管理部门组织开展废弃露天矿山核查工作,核查工作以遥感解译图斑信息为基础,对相关数据进行核实,数据核实表见附录A。
5.3在核查基础上,以省(市)为单元制定"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建立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档案,作为工程实施、验收的依据。编写大纲见附录B,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档案表见附录C。
5.4地方自然资源管理部门根据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档案,建立生态修复台账,包括生态修复工作实施、验收等信息。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台账表见附录D。
5.5每个上报的图斑应提交至少6幅不同位置的照片(全景2幅,近景及典型问题照片不少于4幅,应同时提交摄影位置、镜头指向等信息;单幅照片数据量不超过10M)。
5.4 地方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应通过审核,合理划定修复区域,并将修复区域范围拐点坐标、修复任务、修复措施、修复时序等,通过在线审核系统上报。
5.5 地方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可将集中分布的、不同类型的图斑,进行组合,划定修复范围。
6 数据库建设
6.1 以地方自然资源管理部门上报的废弃露天矿山修复范围为基础,建立废弃露天矿山修复动态监测数据库;按一矿一策,形成废弃露天矿山治理台账。
6.2 废弃露天矿山修复动态监测数据库至少包含修复区域2017年、2018年正射遥感影像及对应的遥感调查矢量数据,修复区域范围矢量数据,动态监测成果矢量数据,综合评估成果矢量数据等。
6.3 废弃露天矿山修复动态监测数据库采用ArcGIS系统构建。
6.4 地方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可通过在线审核系统向数据库提交矿山生态修复进展情况数据,亦可通过提交纸质报告(含电子文档)等方式报送,由数据库维护人员导入。
7 遥感动态监测
7.1 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遥感动态监测分为两种类型:定期监测和应急监测。其中,定期监测分别在每年六月、十二月进行;应急监测按照管理需求开展。
7.2 对损毁土地已开展修复的,监测修复面积和效果;对占用破坏土地未开展修复的,监测占用破坏面积、范围及发展变化趋势。应适当加密土地破坏严重区域的监测频次。
8 遥感实地核查
8.1 遥感实地核查由自然资源部组织中国地质调查局航遥中心等单位实施。主要在遥感动态监测、验收阶段开展,核查范围与修复范围一致。
8.2 遥感实地核查的基础资料以"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方案"及档案、台帐为主,充分利用最新遥感图像、修复工程设计、施工、监理、质量验收及检测等相关资料。
8.3 遥感实地核查方法需采用"数字填图法",辅以无人机拍摄等。
8.4 遥感实地核查内容除包含前款5.3的内容外,还应包含矿山生态修复进展情况:包括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的修复措施与效果,已完成的土地复垦类型、面积及复垦效果,针对水资源破坏已采取的防治措施与效果、地质灾害防治措施与效果等。
8.5生态修复图斑遥感实地核查率应达到100%。
9 综合评估
9.1 使用高分辨率遥感数据,开展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的综合评估,评估范围包括修复区域及其周边区域。
9.2综合评估的内容应包括矿山生态修复工程及效果、修复区域与周边区域的水土流失率、植被覆盖率、绿化率,修复区域的矿山修复前、修复后的生态环境对比等。
资料性附录
附录B
2019-2020年**省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
实施方案编写大纲
前 言
主要说明实施方案编制的目的、依据、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等。
一、基本情况
(一)区域概况
简要阐述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涉及区域的地质环境背景、自然地理、社会经济发展概况等。
(二)废弃露天矿山情况
阐述废弃露天矿山开发历史与现状,包括数量、开采矿种、废弃原因等。
(三)主要问题及危害
分析阐述废弃露天矿山的主要问题、特征及其危害等。包括矿山地质灾害,土地植被资源损毁,地形地貌景观破坏,水土环境污染等。
(四)修复治理情况
阐述废弃露天矿山自然恢复情况及生态修复工作现状。
二、目标任务
明确纳入本次生态修复的废弃露天矿山数量,修复工作实施主体。提出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的目标和主要任务,各年度目标和任务。
三、工作部署
阐述生态修复工作部署原则和具体部署方案。包括总体思路、修复措施、工程量、进度安排等。
四、投资概算
说明概算依据、取费标准、经费概算、经费来源等。
五、保障措施
提出保障实施方案顺利实施和取得成效的组织、管理、经费、制度等措施。
附表:
1.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档案表
附图:
1.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作部署图
按修复措施、修复年度分类表示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作部署情况。